随着全国上下秀美乡村建设战略号角的拉响和修水旅游发展战略目标的付诸实践,日益突出的“路边坟”、“二沿六区”等乱埋乱葬现象更显得与之格格不入,亦与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不相符。总的来说,当前除少数几个乡镇设有公墓区外,大部分乡镇都没有对坟墓加以管理,群众随意葬坟现象普遍存在。对此,政协委员们建议: 一要统一规划管理。以乡镇为单位,重点建设一批有一定标准规模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加快启动乡镇集镇殡仪服务站建设,加速推进我县绿色殡葬改革步伐。同时,将沿国道省道可视范围之内的区域和项目建设区、风景旅游区,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杜绝葬坟。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借助各种舆论工具,通过多种形式,抓住传统祭祀节日等有利时机,加强殉葬改革政策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殉葬、生态殡葬,推进农村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县、乡两级政府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要制定计划,对现有墓地进行有效整合和改造升级,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一乡一墓区的模式,建设环境好、功能全、容量大、有人管的公共墓区。要制定以奖代补政策,调动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四要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社会事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制,纳入乡镇生态文明创建指标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