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修水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修水县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县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修水县税务局稽查局检举。修水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修水县城凤凰山路11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2- 7055043。 二、原修水县国家税务局宁州分局、黄沙分局、杭口分局、原修水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四分局、五分局、六分局、七分局、纳税服务分局统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修水县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 本公告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修水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