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修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十万元的现金及一本房屋不动产登记证送到申请人妻子冷某花手中时,冷某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泪水夺眶而出,连声说道:“谢谢法院,谢谢法官,谢谢你们为我主持公道”,在场之人无不为冷某花之情感所感染。车祸无情,法律生温,修水县法院法官的执着追求,牢记使命,守护正义,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再一次为弱势群体送去冬日暖阳。
因熊某望损失极大,而被执行人车辆未有保险,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诸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执行人孔某彬提出反诉,经修水县法院判决,由被告(反诉原告)孔某彬赔偿原告(反诉被告)熊某望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004247.6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熊某望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孔某彬各项损失21828.57元,上述款项相抵,孔某彬应赔熊某望各项损失982419.06元。 案子判决结果出来了,但执行却是一块大石头压在执行干警心头,该案的被执行人开的是二轮电动车,没有牌照无保险,执行干警多次找到他,均是一个“无”字对一个“没”字,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财产也是一无所获,而已成为植物人的申请人因经济困难,再无钱治疗,处于停药状态,案件执行陷入窘境。 成功总在努力后,申请人家属的迷茫绝望,无时不在煎熬执行干警的心,于是再一次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义务,因孔某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该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并对孔某彬谈话,当问到孔某彬房产状况时,其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执行干警从中发现端倪,于是顺藤摸瓜,追踪被执行人的房产线索。经核查,发现被执行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一个月后,将其位于县城一套房子过户至其女儿女婿名下,属于典型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情形,于是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建议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并收集其犯罪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立案后,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亲属代为支付十万元现金,其余部分其女儿女婿同意将上述房产过户至受害人名义下折抵案件款,而受害人出示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其轻判。目前,该案的刑事部分仍在司法程序中,等待被执行人的还有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