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捐赠工作的公告 自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全国人民以战胜疫情为共同目标,众志成城,团结一心,构筑起防御病毒传播的坚强防线,汇聚了战胜病魔的磅礴力量。但目前奋战一线的医护人员防护用品告急,无法保证一线医护的安全,增加了一线医护人员的感染风险。 根据2020年1月26日国家民政部发布《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修水县民政局、修水县慈善会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奉献爱心,慷慨解囊,募集物资、款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救治救助工作,共同为打赢这场无硝烟的人民战争贡献力量。社会各界人士如有这方面资源,恳请能伸出援手!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赠方式 1.接收捐赠地址: 修水县民政局三楼财务股 联系人:喻方芳13807921889 联系电话:0792-7260138。 2.银行转帐捐赠: 账户:14340101040011939 户名:修水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修水支行 捐款请注明民政局新型肺炎捐赠资金 二、捐赠资金、物资管理 1.捐赠资金纳入“抗击肺炎疫情”专门账目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2.修水县慈善会将社会各界捐赠的抗击肺炎疫情物资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后入库,妥善管理。 3.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对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分配。 修水县慈善会将对捐赠信息与发放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依法合规接受正规渠道、资质齐全的下列防护物资: 1.医用防护口罩 (N95) 2.医用外科口罩(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B 19083- 2010或3M (型号 9132/1860),医用防护口罩符合YY 0469 -2010及以上) 3.防护服(符合B 19082- 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4.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符合CB 10213-2006) 5.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消毒剂等。 修水县民政局 修水县慈善会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