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个人赣通码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三色动态管理。红码禁止通行;黄码仅可以出入本人居住小区、医疗机构,其余公共场所禁止通行,不可以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绿码自由通行。我市原有的各类通行证、健康码一律停用,统一使用九江赣通码。 二、本通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饮门店、医院、药店、景区和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车、网约车)、高速出入口、机场(候机室)、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等。 三、所有公共场所均实行扫码出入制度。公共场所管理者须通过九江赣通码系统注册规范标准的信息点二维码(详见附件《九江赣通码操作指南》信息点登记端操作流程),将新生成的信息点二维码张贴在公共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共场所管理者或工作人员要监督出入人员进行扫码、亮码。 四、所有入浔人员及本市居民按“一人一码”生成九江赣通码。具体注册申领步骤详见附件《九江赣通码操作指南》个人申领端操作流程。老人、孩子可由其家属代领赣通码。对社会公众已领取的健康电子通行码(旧码),由九江赣通码系统自动完成转码。九江赣通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赣通码”管理系统,可实现跨省跨市健康码的互认。 五、九江市公共场所范围内出示赣通码方可通行,疫情防控期间有效。为确保赣通码的时效性,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在本市人员遇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未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传播危险及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进出。对强行进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正式启用九江赣通码。 附件: 1.《九江赣通码注册申领方式》 2.《九江赣通码操作指南》 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