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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亮了,请停下匆匆的脚步

来源:修水报 作者:朱彩源 实习记者 黄 人气: 发布时间:2011-08-08

  红灯停、绿灯行”是路人皆知的交通常识,但现实中仍有不少人无视“红绿灯”——红灯亮了,请停下匆匆的脚步

  
  闯红灯屡见不鲜

  日前,记者在宁红大道红绿灯路口,发现电动三轮车、二轮电瓶车等非机动车成为闯红灯的“主力军”。眼见一辆二轮电瓶车不顾红灯横穿马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擦肩而过”,险象环生。现场观察,五分钟内就有60多辆非机动车任意闯红灯,只有3辆非机动车和其它机动车“听从”红绿灯指挥。

  当天11时许,记者来到澄江花园的斑马线路口,此时表示行人止步的红灯亮起,只见一年轻女子牵着小孩,若无其事地从斑马线上经过,中间避让了3次车流才顺利到达对面。五分钟内有20人闯红灯,等绿灯亮了再过斑马线的仅7人。在宁红大道口,一名年轻男子在红灯亮起时止步,但当他看到另两人先后闯红灯后,便紧跟着穿越马路。当记者提醒他时,他却说:“我看到其他人闯红灯,我也就跟着了。”

  县城现安装了10处红绿灯。据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一般能遵守交通规则,故意闯红灯的现象几乎没有,但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非常普遍。“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总交通事故的12%左右,这种违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行人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本文来自修水网


  安全意识淡薄是主因

  “红绿灯前显休养,斑马线上现文明”。行人不顾红绿灯过斑马线,非机动车无视红绿灯的警示横穿马路等现象反映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以及遵规守法观念的缺失。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指出,交通拥堵难以根除,交通事故难以控制,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但在实际操作中,交警部门对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主要是先纠正违规行为,再批评教育,真正进行行政处罚的几乎没有。由于目前对超标电动车尚未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也没有实施挂牌管理,所以对电动车闯红灯现象的管理存在较大难度。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电子眼抓拍不到,执勤民警不可能逐辆盯梢,对非机动车闯红灯处理起来有些棘手。”

  遏制违规 文明交通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警大队切实加大了交通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力度。交警中队经常到县城广场、集镇、学校等人口密集处展示交通事故展板,用血淋淋的事例教育大家遵守交通秩序,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在交通路口竖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向过往行人散发交通安全手册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提袋,提高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每个学期开学时安排交警到公路沿线学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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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交警大队联合其它部门开展纠章行动。交警经常在各个红绿灯路口执勤纠章,教育和引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县文明办多次组织退休干部、学生佩戴红袖章到各个红绿灯路口义务纠章。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上级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超标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具体办法出台后,交警大队会按照办法加强管理。加上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增强,闯红灯的现象一定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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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彩源 实习记者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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