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某非法行医案,依法判处其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陈某当庭认罪不上诉。
陈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南城某小区开办牙科诊所,从事牙科诊疗活动,经两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从事诊疗活动。县卫生局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郑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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