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益和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县城乡规划局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力度,按照既适度超前,又符合本地实际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城乡建设规划,逐步形成我县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使规划指导城乡建设的作用得到更有效发挥。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审批,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健全规划公示制度,多渠道公示全县规划编制项目和审批项目,公示率达到100%。 强化服务措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点项目主动办、具备条件项目随到随办”的要求做好服务。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实行专人领办,全程跟踪;热情周到接待建设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规划巡查力度,接到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滥用职权、以公谋私的行为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221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