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宣传部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矿管、环保、城管、国土等部门执法人员,部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修水报社、修水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 公益诉讼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检察公益诉讼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于2017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主要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类。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6余件,通过审查甄别,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放检察建议18件。 线索举报: 1、生态环境领域:包括滥伐林木;医疗垃圾乱丢弃;私自开采矿产资源;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发出异味;违规排污造成土壤、河流、空气污染;在河道湖泊保护范围内私自打井、采石、取土、挖沙、擅自搭建构筑物等。 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包括违规使用添加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规发放食品药品证照、违规药品招标、对食品药品举报案件不作为、对药品不良反映监测不力等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对市场主体制造销售质量不合格食品药品、违规生产经营以及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行为。 3、国有财产保护:包括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针对违法利益输送、违规改制和并购、违规开征、停征、少征、免征税费、虚报冒领和骗取财政补贴、扶贫资金等非法侵占国有财产行为。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流失、土地闲置、违法使用土地、违法审批等情形。 5、英雄烈士保护:包括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损毁英烈设施等。 举报方式: 1、到县检察院12309检务大厅面对面举报; 2、以信件方式,将案件线索邮寄到县检察院; 3、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12309; 4、登录修水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或“修水检察”微信公众号或“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大厅”进行网上举报。 县检察院将严格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根据举报内容和查处情况对举报线索进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