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人事局 修水县教育局 修水县监察局 修水县编制机构委员会办公室 修水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1年以后(含200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2001年以后(含2001年)中师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含大专)以上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有志于教育事业。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标准。 4、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指标数 招聘教师30名,分科招聘人数如下: 语文7名、数学7名 英语:16名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5日。 2、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市场(县就业局一楼) 3、报名程序: ①资格审查。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取得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②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登记: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由乡镇政府、街道居委会或本人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证明;由县及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③报考人员必须本人报考,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 4、领取准考证时间: 8 月 11 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5、考试时间:8月12日上午9:00—11:00 数学、英语 9:00—11:30 语文 6、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高中、初中现行教材内容各占50%。 7、体检:考试成绩上线人员按学科指标数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相应学科考试人员中按考分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8、录用方法:根据考试成绩,按学科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入闱对象分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用人学校,有放弃招聘者,则按考分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1、被招聘教师须和教育局、用人学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并由人事局鉴证。合同期内不得调动、脱产进修、考研。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待遇,工作一年后,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工资定级手续。 2、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