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20名人民陪审员近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显示,20名人民陪审员任职以来,均得到安排参加审判活动,并在合议时认真发表意见,较好地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部分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参加调解工作的优势,有效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不少在职的人民陪审员,克服了与本职工作的矛盾和困难,按时参加审判活动,体现出人民陪审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参与意识,较好地保证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调查中也发现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法庭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时,没有提前为人民陪审员提供案件的简要情况,法官在庭审过程中对相关证据和事实的认定与陪审员缺乏沟通等。 调查组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县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促进司法民主,维护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修水县人大 吴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