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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人大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

来源:修水网|http://www.xiushui.net 作者:wolong 人气: 发布时间:2009-08-03
摘要:
    近日,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了解到,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全县现有各级工会组织491家,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凝聚力不断增强。今年,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县总工会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了“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为主题的“四创”竞赛活动,引导职工以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为己任,与企业共度难关,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通过健全五项制度,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一是坚持民主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各级工会组织始终坚持把民主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有68个企业单位建立了集体合同制度(包括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76%;全县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数19547份,签订率达87%;工资集体协商企业148家,签订率达59%。 
 
    二是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由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工商联、经贸委等几家单位联合建立了三方协商机制。通过三方协商,就涉及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于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争议,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全县国有集体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2个,达建制率90%,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16个,达建制率65%。同时,还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畅通职工法律维权渠道,2005年以来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30余件。大量的劳动争议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仲裁得到了解决,对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劳保制度。各级单位和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金,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县汽运有限公司在为职工及时缴纳五项社会基本保险金的基础上,还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女职工“安宁互助保险”。 
 
    五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建设部门对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从“保证金”中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兑现。另外,该县自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以来,共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和损害赔偿15万余元。每年工会、劳动、工商、法院、建设等单位都联合开展2至3次劳动用工执法检查,共整治和打击各类企业中存在的非法用工及违法犯罪行为50余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少数企业经营者对学习贯彻《工会法》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充分认识到工会组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部分职工,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不了解工会和工会法,不懂得、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会要把《工会法》的学习宣传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正确认识工会的性质、作用,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思想,支持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并为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二要进一步规范职代会程序。要不断提高职代会的规范化水平。对职代会上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归纳整理,在充分尊重职工的意志、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上,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中肯的答复,充分保障职工的建议权等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三要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权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当好职工的代言人。规范企业和单位用工行为,杜绝企业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辞退职工、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修水县人大 余武) 
 
责任编辑:wo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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