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樊敏事: 县纪委、监察局今后会始终把查处“拆违”案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性,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自开展对党员干部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参与建设违法违规建筑和非法买卖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专项治理活动后,我们对主动申报者进行调查核实,对瞒报参与建设违法违章建筑和非法买卖违法违章建筑的党员干部以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等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同时对弄虚作假申报的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希望群众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举报,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并在西茗坑、黄土坑、老虎洞、湾里、桃树埚等地设立举报箱。对群众举报信息,逐日汇总、梳理,随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快速核查。 重点查处非法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违规建房出售、利用职权参与违规建房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非法房地产开发和建设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至目前为止,共查处违纪党员干部14名,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收邀违纪金额若干万元。在办案过程中,综合考虑违纪同志的一贯表现和认错态度,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方针,慎重运用好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刑事责任等处理方式,既达到保护干部的目的,又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公正执法,一视同仁。对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严格按照《修水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修水县国家公职人员履职不作为和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记者 晏静筠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