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我县城市客运管理职责交接工作在县交通局举行,原由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城市公交、出租车管理职责,正式转交到县交通局。 此次城市客运管理职责移交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加强能源环境管理机构,整合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体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精神提出的。省、市政府已把城市客运管理职能正式划归交通运输部门。 交接之后,县交通局增加了指导、管理城市客运职责。县政府明确要求,要优化客运资源配置,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结合县城“四创”,提升全体司乘人员素质,加强客运市场整顿,打击交通违规非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