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评全省第一批“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也是全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全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实施,通过自下而上的动员部署、完善提高、考核推荐、审定表彰等程序完成。争创全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必须做到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健全,经常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轮训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计划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严格依法办事、无违法违纪现象。开展全省“学法用法示范单位”争创活动是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坚持每周五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干部职工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干部职工的宪法、法律意识;围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积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劳动执法意识,打击非法用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共调解劳动仲裁案件50余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00余万元;严格领导班子办事程序,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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