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五关” 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来源:九江人大信息网 作者:余武 人气: 发布时间:2010-04-13
摘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既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中运用最多、最为熟悉的基本形式,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江西省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既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中运用最多、最为熟悉的基本形式,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江西省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抓住五个环节,把握五个关键,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07年1月换届后的三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个,发出审议意见25份。其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35个,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83.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7个,占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16.7%。其主要做法有:
规范审议程序——把住工作流程关
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本规范和基本程序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流程,县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尊重法律规定,严格按法律要求办事的基础上,出台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提出、计划的确定、会前的准备、审议的安排、审议意见的形成及办理等各个具体环节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细化,把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更有利于这一监督方式的运用和操作。
注重热点难点——把住选取议题关
选准、选好议题,是增强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效的关键。该县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在每年年底前,由常委会办公室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机关各工作委员会及各乡镇人大发出征求意见函,征集下年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建议议题; 常委会办公室对所收集的有关议题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本着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工作目标实现、有利于抓住大事的原则,拟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草稿;然后,再征求县“一府两院”的意见;议题草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并通知有关报告机关。在选取2010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时,常委会办公室向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印发征求意见函280多份,收回220余份,经过筛选,拟定了建议议题10项;常委会办公室还结合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财经工委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听取和审议 “菜篮子”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列入建议议题。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时,对这些建议议题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县委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发展与改革情况的报告、县城违章建筑整治后续完善和规范管理情况的报告两项议题。全年的议题安排,围绕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这条主线,突出了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的监督,有利于取得监督实效。
深入掌握实情——把住议前调研关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对审议议题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既有助于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有的放矢、言之有物,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提高审议质量;又有利于促使报告机关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首先,该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参与调查的积极性,发挥其助手和参谋作用。其次,针对审议议题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拓展调查对象范围,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再次,将视察、执法检查与议前调查结合起来,将专门调查、重点调查与一般调查结合起来,将集体调查与个人走访调查结合起来,对涉及财政收支或经济方面的内容,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专门的审计调查,充分运用各种调查方式,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找准问题和症结,努力使调查研究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在听取和审议的42个专项工作报告中,县人大就其中的29项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工委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开展了专题调研。譬如,去年7月,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前,组织了6个调研组,到全县10多个乡镇、50多个县直部门和部分工矿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过程中,召开了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54个,60%以上的县人大代表参与了调研座谈。在充分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就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出了决议,提出了要求。另外,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招商引资、工业生产、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专项工作报告时,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的重要渠道,为深入审议提供了必要的参考。
认真组织审议——把住审议质量关
为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发言质量,该县人大常委会着重抓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审议和发言的主体,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丰富的文化知识、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强烈的为民直言意识。为此,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举办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班,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人大履职意识和法律素养,使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监督和审议中善于把握问题实质,敢于讲真话、讲实话,依法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全面提升常委会的整体效能。二是高度重视初审工作。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及时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听取和研究相关工委的专项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报告连同“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前印发常委会委员初审。三是改进审议方式,注重审议效果。审议时,推举2—3名工作水平和语言能力较强的委员作中心发言,系统、全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指定熟悉相关业务的组成人员侧重于某一个方面进行发言,相互补充、点面结合;另外,还注意引导其他委员表明观点,请列席会议的同志发表意见,真正把议题审深议透,确保审议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四是实行报告票决制度。为解决组成人员因“拉不下面子”而使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其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后,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把票决结果作为评价“一府两院”工作成绩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凡工作报告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被评为“不满意”的,必须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四是规范审议意见的提出。主任会议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后,要求相关工作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草稿;相关工作委员会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对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质量较高、有具体工作建议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意见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必要时委托主任会议对再次修改的审议意见进行审定,由办公室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