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我县举行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荣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我县在县城规划区试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目的是逐步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障他们老有所养。凡年满16周岁,土地被依法征用后人均占有耕地不足0.3亩的在册农业人口,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均可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须经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修水县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申报表》,经村委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后,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失地农民首次参保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按照“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筹集。对年龄偏大的首次参保的失地农民,根据各自年龄大小分别向前补缴不同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胡荣军指出:近年来,城市建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有近万名农民兄弟牺牲了很多个人利益,离开了原来的家园,为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县委县政府启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对他们所作出贡献的肯定。他强调: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政策规定;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让广大失业农民知晓这一好政策,充分调动他们参加养老保险积极性;要规范操作,提供优质服务,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好,为广大失地农民带来的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