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晓荣,副主任匡林滋、戴国庆、熊起中、王云利、卢治轩出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荣军、副县长傅建顺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对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对上述五个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测评。听取和审议并审查批准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环境保护局2009年部门决算和2010年部门预算(草案)报告。审议和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江信国际·金象100号修水县民生工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还款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检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修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约见司法、公安工作人员谈话制度(讨论稿)》;审议并通过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商振国等12名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罢免李晨峰九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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