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县法院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发挥依法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有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以三项重点工作的扎实推进助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要求法官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坚持把司法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平台,提高服务意识,发挥司法职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 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通过深入群众把调查研究作为分析问题、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敞开大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推行巡回办案,落实公开审判。将巡回开庭作为审理案件的主要方式,通过巡回办案公开审判,将案件办理过程全面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宣传法治的目的。 维护社会公正,保护群众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发挥司法职能的能动作用,切实行使好释明权,依职权主动调查核实证据,庭审中协调好引导推动和居中裁判的职能,教育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群众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 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救助。完善便民导诉、电话立案、上门立案以及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民措施,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办理相应手续,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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