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修水县对在2010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内出院、并已累积获得住院补偿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参合农民和参保城镇居民进行第二次补偿。目前修水县医保局正抓紧时间下拨补偿资金,有29642名参合农民和2370名参保城镇居民接受补偿,补偿金额分别达1100多万元和110多万元,达到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达62%的目标。第二次补偿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补偿资金全部实行转账支付,封闭运行。补偿名单分乡村、分居委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次补偿有效增加了参合农民的受惠度,减轻了参保(合)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了住院统筹基金的使用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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