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盲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现役军人和伤残军人同时享受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人群的关爱,根据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九江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军人抚恤优先条例》等规定,从5月1日起,我县境内70周岁以上老人,盲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现役军人和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公交汽车。 我县现有70周岁以上老人,盲人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现役军人和伤残军人33133人。免费对象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证件及近期免冠照,到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免费乘坐公交汽车证》,所免车费由政府买单,按每天1000人次免费对象乘坐计算,政府每月补助公交公司3万元。免费对象每年度进行审验,对迁移、死亡和借证给他人乘车的,将取消下年度免费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