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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认真学习宣传“酒驾入刑”法律条文

来源:交警大队 作者:张雪峰 人气: 发布时间:2011-05-12
摘要:新修改的交管法把醉酒驾驶列入刑事犯罪,同时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让全体民警迅速掌握具体法律条文,并熟练运用到严格执法当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熟知新法规,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高潮。 交警大队把学

  新修改的“交管法”把醉酒驾驶列入刑事犯罪,同时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让全体民警迅速掌握具体法律条文,并熟练运用到严格执法当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熟知新法规,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高潮。

 

  交警大队把学习“交管法”修改后的法律条文作为“岗位大练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召开学习研讨会,组织本单位各科室、中队负责人认真学习研究,熟知酒后驾驶的查处程序。之后,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对所辖民警进行“交管法”修改条款的集中培训,确保每名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能够熟练掌握应用法规,并严格执法。

 

  大队认真做好“酒驾入刑”的宣传,在《修水报》、县电视台、修水门户网站等媒体刊登播发“交管法”新修改的法律条文。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走访”开门评警等活动,把“酒驾入刑”修改条款编印成宣传资料,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企事业单位、学校、场矿进行广泛宣传。在宾馆、饭店、歌舞厅等场所放置“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酒驾可入刑”等交通安全提示牌。

 

  同时,大队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结合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培训等方式,对司乘人员,特别是曾经有过醉酒驾驶违法记录的驾驶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让“酒驾入刑”观念深深扎根于驾驶员脑海中。(张雪峰)
 

责任编辑:张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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