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县林业局野保站邀请全县各野生动物经营户共20余人,在林业大楼三会议室就野生动物经营与管理工作展开座谈。
会上,林业局野保站负责人解读了《修水县野生动物经营管理办法》,要求各经营单位(户)要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限额经营,不得非法偷运、贩卖野生动物;要科学合理制订年度经营和驯养繁殖计划;要建立野生动物经营台帐,随时配合野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要规范经营,不得出租、转借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倒卖、转让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运输证。
同时,周密部署了2011年野保工作,现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户与野保站签定了《野生动物经营户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