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坚持统筹兼顾 协调四个关系
来源:修水县国税局 作者:胡朝阳 游福文 人气: 发布时间:2011-09-03
摘要:县国税局:坚持统筹兼顾 协调四个关系 县国税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兼顾国税工作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国税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兼顾税源与税收的关系。切实加强税源管理,根据数据信息,认真分析纳税人的纳税状况,对连
县国税局:坚持统筹兼顾 协调四个关系
县国税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统筹兼顾国税工作过程中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国税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兼顾税源与税收的关系。切实加强税源管理,根据数据信息,认真分析纳税人的纳税状况,对连续零申报、多次负申报,应纳税额与销售收入不匹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等纳税异常的企业,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分析,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做好税收分析和预测工作,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监控和经济税收分析,准确预测全年税收收入。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方面,落实好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在所得税方面,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环保、综合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等政策。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县域经济长足发展,保证国税收入源远流长。
二是统筹兼顾条条与块块的关系。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理解和支持。在开展各项重大工作之前,积极向地方政府领导详细汇报工作的目的、原则、形式,讲明困难,取得地方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信息沟通,让地方政府了解国税工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定期召开联系会。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参加国税工作调研,加强信息交流,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把经济增长优势转化为财政优势。
三是统筹兼顾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公正的执法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精心打造“查前提醒、查中限时、查后建议”服务品牌,以税务检查为抓手,全过程服务纳税人。查前采取告知和约谈,使纳税人了解相关权利和义务,强化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醒纳税人对本单位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补报税款只课征滞纳金不处罚,既减少了企业的损失,又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 查中坚决落实限时检查等制度,严禁重复检查,要求税务人员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杜绝检查中的随意性,提高工作效率,给纳税人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检查环境;查后向纳税人提供检查建议,帮助纳税人规范财务管理,并实施查后回访,听取纳税人对检查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检查工作。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检查工作由“单纯执法”向“依法行政”与“执法服务”并重转变,促进了征纳双方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四是统筹兼顾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始终把全县国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建设作为保障国税工作、推动和谐修水建设的大事来抓。一方面, “苦练内功”,以建设平安国税为契机,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维护群众利益;加强行风建设,杜绝粗暴执法;加强廉政建设,严防职务犯罪;加强队伍建设,挑起收好税、服好务的重担。另一方面,“外促和谐”,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汇报,积极寻求领导机关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加强与公检法、地税、工商等部门合作,构建协税护税网络;加强税法普及教育,为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打好基础,实现了税收执法“零过错、零投诉、零上访、零复议、零诉讼”的“五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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