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普及林地保护利用知识,提高群众林地保护意识,合理利用和依法保护林地。12月10日,县林业局通过修水报、修水电视台、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林地保护利用知识。
一是联手修水报社,在《修水报》上开辟林地知识宣传专栏;二是联手修水电视台,在修水电视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林地保护利用知识滚动宣传;三是编印《林地利用与保护宣传资料料》150多本,分别送至各部门、乡镇及企业;四是利用宣传车,深入乡镇基层,开展为期一周的林地知识流动宣传活动。
此次林地知识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林地的范畴、应办理林地征占用的情形、不得占用的林地范围、如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林地征占用所需的材料、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政处罚标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