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全国爱国卫生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公示 经研究,县爱卫会决定推荐县健康教育所所长程秋兰同志作为全国爱国卫生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方式向县爱卫会办公室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792-7625614 邮箱:xsxawb@163.com 地址: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延伸线131号 修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