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省人防质监站下发了《修水县市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监管意见》,该意见明确同意市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通过验收。12月13日,在修水县人防办组织下,市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主体结构验收,认为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结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合格。省人防质监站人员依照设计文件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该工程主体结构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经实体抽查评定质量保证、检测资料齐全,工程主体结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显示,混凝土强度、构件厚度、钢筋间距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参加验收检查人员一致同意该防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通过验收。 修水县市民广场地下人防工程是全省县级人防办第一个自建大型单体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10671.67平方米,防护等级为常6级,由下沉式广场、物资库、车库、疏散通道等部分组成,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该工程的建设验收,标志着我市市县两级自建大型单体人防工程全面取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