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从整合人力资源入手,探索建立“一二三四五”信访举报案件联查机制,至目前,共化解各类信访积案50件。 成立一个小组。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成立信访案件联查联审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为成员。 践行二项制度。即“集体审批”和“归口管理”制度,各类信访件统一由信访室受理登记,按一般件、急件、重要件、疑难复杂件四个层次提交县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小组审批。在阅示、签批后,再由信访室分流转交。职能科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得未经登记、审批,擅自保留、隐匿和销毁信访件,更不得未经审批私自核查信访举报问题。 采取三种办法。一是由县纪委直接调查处理,乡镇纪委作好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二是由乡镇纪委调查,县纪委督办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由乡镇纪委调查处理,县纪委对调查过程与结果审核后联合答复信访人等。 查办四类案件。即“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情节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上级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需要快查快结的案件。” 落实“五包”责任。即包初核、包办结、包反馈、包材料整理、包信访人的稳定,要求每个联查小组在集中调查期间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做到案件不查清不结案,处理不恰当不结案,问题不解决不结案,群众不满意不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