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修水县举办新农合经办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36个乡镇协管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县医保局和县农医局通报了2016年新农合参合进展情况,解读了2016年新农合参合政策。讲解了资料收取、录机登记和报送等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据了解,2016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3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20元/人,财政补助410元/人。参合人员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按可报费用80%补偿。低保对象、五保户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不扣起付线,在乡级定点医院住院零起付,不分段累加计算,按90%比例补偿。 通过培训,规范了报账流程管理,提高了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