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办案安全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对涉案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工作,与该县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执法办案应急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书,确保办案安全,切实防止、妥善处置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涉案人员突发性疾病等意外事件。 根据协议,办案医疗救助“绿色通道”主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等人员在讯问、询问过程中突发疾病、身体不适时进行休息、待诊、紧急救治的情况下开辟。 该院在办案工作区设立了专门的医务室,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医疗器械和药品,医院成立了应急救护医疗小组,随时待命;指定主管业务副院长及急诊科主任为联系人,在接到“绿色医疗救助”电话后,迅速指派业务能力强的医生第一时间到达救治点开展救治;定期组织医生为办案人员开展医疗与紧急救助知识培训,提高干警应急救助能力。 办案医疗救助“绿色通道”的开通,从源头上消除了涉案人员因身体状况导致的安全隐患,有效地保障了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办案工作增添了一道“绿色”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