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社保、就业、农保)、县医疗保障局业务经办窗口将搬迁至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自2019年3月25日始搬迁至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原办公地不再设立相关业务经办窗口。 二、搬迁后办理业务事项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业务事项 1、社保经办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退休人员生存资格认证,业务咨询。 2、就业经办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审理。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养老关系转移、新老农保退保。 4、社会保障卡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社会保障卡发卡、新制卡、补换卡。 (二)县医疗保障局办理业务事项 1、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非集中缴费期的新生儿、户口新迁入人员、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等特殊人员的参保登记((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集中缴费期,集中缴费期内的参保登记工作全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医保协管办办理),人员身份信息修改维护,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等。 2、医保待遇保障审批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报办理(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的申报办理;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统一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申报办理),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审批,特药使用审批,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办理等。 3、医保报销登记受理窗口。主要经办业务为:城镇职工医保零星报销登记办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登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请到各乡镇医保协管办登记办理。 温馨提示:⑴由保险公司承保经办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窗口和贫困人员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窗口本次也一并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⑵在外住院尽量选择通过异地就医(转诊转院)备案后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这样既可以节省报账时间,又能减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 三、搬迁后经办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 址:良塘新区江渡大道75号(县第一人民医院南院西侧) 社保经办窗口咨询电话:0792-7761835 就业经办窗口咨询电话:0792-77618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