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林业集团公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20年5月8日,县林业集团公司在黄沙港林场召开支部委员会示范观摩会,中午违规饮酒,晚上又到茅竹山林场违规公款吃喝。6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高庆华,林业集团公司经理助理、黄沙港林场场长徐名,林业集团公司经理助理、茅竹山林场场长涂月红立案审查。 2、原县森林公安局黄港派出所副教导员曹三猛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7月,曹三猛使用黄港森林派出所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赣G2T303加注22.28升92号汽油。2019年12月,曹三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款已上交县财政。 3、上奉镇中学校长叶学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叶学飞违规将学校食堂盈余以食堂节约奖名义给全校教师发放福利,由分管财经工作副校长吴新民具体实施,共计发放102350元。另查明,叶学飞、吴新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6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叶学飞、吴新民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上奉镇中学将违纪款退还给学生。 通报指出,上述3起问题,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在党的十九大后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公私不分、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叠加疫情影响,对干部作风的要求更高。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落实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要求,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率先垂范,以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带头遵守好有关纪律要求,站稳人民立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紧盯关键节点,抓住“关键少数”,严查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福利、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