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修水县公安局副政委罗来尧主持会议,修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许秀华宣读公安部、省公安厅授衔命令,26名在修水县的民警现场接受授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规定,经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批准,公衔令字【2016】2号,授予周英同志一级警督警衔。 授予万明辉、樊向辉、卢伟明、王胜根、吴冲、王勇、师小林、陈望新、卢大名九名同志二级警督警衔。 授予王婕、樊奇、周颖、祝慧敏、冷景涛、丁勇、王伟、陈强、郑园生、黄军、桑丹峰十一名同志三级警督警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规定,经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批准,赣公衔令字【2016】2号、3号、4号、6号、7号、8号、11号,授予孙蔚、张永强、康毅、李响、胡政、陈颖、唐佳、吕星、李斌、高晨意、方萍、孙凯、余平、刘彬、吴凌鹏、卢强华、万耀兵、潘芬芬十八名同志一级警司警衔。 授予文星星、戴浩、杨辉三名同志二级警司警衔, 授予朱烈琦同志三级警司警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