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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根本好转

来源:修水报 作者:朱修林 人气: 发布时间:2012-12-04
   科学引导   促进农民建房用地管理根本好转——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高峰

        “当前,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农民建房随意性大,‘开天窗’、侵占良田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现象大有发生,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在全县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暨‘三冬’工作动员大会上,县委书记黄斌指出当前农民建房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迅速行动起来,做好规范管理,科学引导,坚持打击违法违规建房用地问题,促进我县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胡高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结合会议精神,特别是县委书记黄斌,县委副书记、县长孙朝辉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将努力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法律法规,掀起农民建房管理的宣传高潮,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遵守土地法律和珍惜土地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规划。黄斌书记要求,致富农民就是要把农民从耕地中解放出来,使土地能加快流转,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结合要求,按照统筹安排总要求和控制增量、合理布局、节约集约、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及公路红线的规定。大力推广集中建房,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三是坚持审批程序。宅基地申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规定限额面积的法律规定。认真执行“四堂会审”、“三到场”等审批制度。(四堂会审,即乡(镇)政府、国土规划所、村委会、理事会对农民建房一起到场会审;三到场,即在建房选址、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个时段,国土规划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在受理村民宅基地申请后,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实地测量放线;实地核查验收,做好登记发证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监管执法。黄斌指出,目前农村建房无序,切坡建房、涉河建房、沿路建房、乱占耕地建房、无任何手续建房问题在近几年非常突出。我局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执法监察措施,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及不按规划建房的现象发生。对土地违法案件实行周报告、零报告及专项报告制度。同时,采取交叉执法检查等模式提高执法效率,确保农村建房管理秩序良好。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批后监管制度,对各地上报审批的用地,由土地利用股牵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下发整改告知函;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建筑,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对农民建房管理秩序较好的乡镇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土地开发等指标,对管理秩序比较混乱的乡镇将暂停审批非农建设用地。

内容来自xiushui.Net



  黄斌在讲话中指出,传统的耕种模式已无法达到农民致富奔小康的目的,要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按照“合法、有序、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和标准化生产;要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增减挂”项目,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我局将按照讲话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农民建房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大集中建房力度,严格耕地保护,确保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走上健康、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责任编辑:朱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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