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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何时停止“裸卖”

来源:修水报 作者:曾 荣 人气: 发布时间:2012-10-22
  近日,记者在不少超市、菜市场及批发市场发现,散装食品未按要求加防尘罩,顾客与食品之间“零距离”接触,卫生状况令人忧——散装食品何时停止“裸卖”

  散装食品因节省了包装,价格实惠,且买多买少随意方便,很受消费者欢迎,无论在商场超市还是在集贸市场都随处可见。然而在销售过程中,不少散装食品存在货架无遮挡、食品无生产日期、销售人员不遮掩口鼻、消费者随意“品尝”等现象,卫生状况令人忧。
  
  我国2004年出台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七条第二项规定: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近日,记者在城区某超市散装食品区域看到,为了便于消费者拿取食品,超市都准备了铲子和夹子等工具,却没有“禁止品尝”的标识。就在此时,一名男性顾客用手掰了一块麻花尝了起来,或许是口味不符,他将剩余的半块麻花又扔进了货架,随即走开,期间没有一名超市人员上前制止。

  在散装糖果区记者发现,大多糖果直接堆放在货架柜上的塑料盒中,当做“杂拌糖”出售。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无从查起。当记者向售货员询问这类糖果的生产日期时,售货员表示“超市走货很快,糖果都是最近生产的。”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有一次自己就买了一些回潮的散装瓜子,现在每次购买商品前,不管能不能品尝她都会先尝尝再决定购买与否。

本文来自修水网



  由于2004年发布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仅适用于所有经营散装食品的食品超市、商场等销售单位,而将餐饮业和集贸市场排除在外。虽然我省2006年制定了《2006年江西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弥补了餐饮业和集贸市场的管理空白,但是落实不到位成为食品安全的一大漏洞。在城区菜市场,记者就发现有副食店的售货员在给食品称重之后就用手接过顾客递来的钱,中间未使用任何隔离措施。在制作豆制品的四五个摊位中鲜有配置紫外线消毒灯。而几乎所有的售货员在切装完豆腐后都会直接用手接触钱币。当记者向卖主和购买者询问卫生情况时,“保证都是新做的”和“反正回家还要先洗再炒”成了这些散装食品脆弱的卫生保证。

  在县城余家巷附近,记者看到不少快餐店老板将菜切好散装在盘中,没有任何遮盖。由于这类门店的店面较小,往往是在有限的空间内同时进行食品的炒制、销售,食品卫生实在难以保证。同时过往车辆排放的尾气和扬起的灰尘更让人担忧。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部门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认真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强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具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认真查看食品标签是否清晰、规范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等内容。对于标签的内容变得模糊甚至脱落,不易于辨认和识读的商品,要谨慎购买。注意观察散装食品的色泽、形状、质地有无变质、腐烂现象,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食品,不购买过期的食品,慎选裸露外卖的食品以及生熟置于一起出售的食品。购买直接入口的卤制品、蜜饯、凉菜、糕点等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销售人员操作时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内容来自xiushui.Net

责任编辑:曾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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