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9日决定任命: 黎隆武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兼); 徐修武同志为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兼); 徐胜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兼); 陈 斌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起中同志为县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黄恢德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戴国庆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王云利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兼); 胡 平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余荣富同志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万华平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黄吉甫同志为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新宇同志为县交通局局长; 帅明珂同志为县环保局局长; 樊怒潮同志为县粮食局局长; 涂海燕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晏祖坚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车学满同志为县水利电力局局长; 徐秉坚同志为县蚕桑局局长; 甘阶武同志为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修水网 瞿修平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万 明同志为县科技局局长; 戴嵩青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冷自生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凌荣斯同志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黄良福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特此公告 修水县人大常委会 2003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