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部门联合出台处理意见 市财政每年可节约数千万元 本报讯(刘贤宗 记者 包四华)事业单位和机关长期在编不在岗、吃财政“空饷”的人员将被清理出局。近日,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处理意见。部分县区已按照规定清理出了一批此类人员。据粗略统计,清理过后,我市财政每年可为此少支出数千万元。 近年来,在部分事业单位和机关存在着种种怪现象,有的人员已经失踪或死亡多年,但工资却还在照发;有的人员外出打工或找到了第二职业,仍然吃财政“空饷”。既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流失,又给人员管理带来了许多不便。为治理这一“顽疾”,理顺人员关系,严肃机构编制,我市四家部门出台了此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规定,下编和停发工资的对象为:出国考察(学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归的;失踪半年以上的;旷工或者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已到退休年龄,未经组织批准(按管理权限)延长工作年限的,将实行下编处理。对已经死亡或失踪的,也应在下个月核销编制和停发工资。市直单位的人员到县(市、区、山)及九江、共青开发区任职的,必须随行政关系及时办理和转移工资关系。行政单位到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到企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未经市委同意,必须随行政关系及时办理下编和转移工资关系(到困难的企、事业单位任领导职务的除外)。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外出未返岗人员,做下编和停发工资处理。未经医疗签定委员会认定的因病离岗人员,应做医疗签定,否则将视为自动离岗。育龄妇女产假延期不按时上班的,按自动离岗处理。 修水网 处理办法主要采取单位自查上报,市四部门联合抽查、督察的方式进行。对查出的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再上岗,就进行停发工资、下岗和转编处理,并将档案转移到人才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