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普查 摸清“三农”家底 9月5日,我县召开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农业普查工作。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钟好立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绩、农村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搞好这次农业普查,摸清“三农”家底,对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的农业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县设立400个普查区、1600个普查小区,动员近2000名普查人员参与工作,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7年1月1日零时,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结束时间为2007年4月底。普查的范围和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整个普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现场调查阶段、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工作总结表彰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普查内容包括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基础实施;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农业土地利用状况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农村投资规模;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村贫困的小区域估计基础信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共十个方面。 修水网 钟好立要求,各乡(镇)的农业普查机构要在人员培训、调查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做好质量控制,责任到人。确保普查的情况不失真,调查的数据符合实际,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各级农业普查机构要按照《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地的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严格按工作步骤组织实施,抓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保证普查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对农业普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研究制定科学、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处理和统计。对于干扰农业普查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于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展慢、工作力度不够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甚至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对于农业普查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予以表彰。 各乡(镇)分管领导、主管宣传领导,农林牧渔场、公司负责人及乡镇普查业务骨干,县统计局、农普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对普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