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25日召开的十四届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上获悉,七种对象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从今年1月起上调。 这七种对象分别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在岗军转干部、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参战退役士兵和达不到评残等级且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含代管部队)退役人员。提高标准为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年以上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作为企业退休连排级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每月为1006元。同时,延续赣府厅发[2007]17号文件规定的级差,分别确定营、团级的解困补助标准为1106元/月、1206元/月。在岗军转干部每年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作为企业在岗连排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标准,每月为1533元,营、团级解困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保持原有级差,分别为1613元/月和1683元/月。1953年底前参军的每年以上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作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006元。对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凡本人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企业无力缴费的,其企业缴费部分由财政负担,同时将这些人员全部纳入城市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HULING 另外,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5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45元;农村参战退役士兵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45元;达不到评残等级且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含代管部队)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4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