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四创”工作以来,县民政局对照创建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划定治丧地域内去世人员必须进入殡仪馆治丧。严管出殡车辆,县殡葬管理所与殡仪馆司机签订责任状,要求出殡车辆不得在城区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并且协助做好其它出殡车辆的工作,如违反责任约定,报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加强墓地管理,不允许在集镇规划范围内、河道两边、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开发区、住宅区附近和公路两侧山地可视范围内新建坟墓,不得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山地、林地和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修建墓地。规范丧葬用品管理,关闭临时经营点两个;对晚晴乐园对面的11家丧葬用品经营店逐店逐户做工作,要求将物品摆放在店内,并做好划行入市准备。 同时做好对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对所有流浪人员核定身份,登记造册,对外县的流浪人员一律买好车票,购置生活物资,送回户籍所在地;本县范围内的买好车票,要求各乡镇接回。1至10月,共送回外县流浪人员480余人,送回本县流浪人员80余人,并将两名身份、地址无法确定的流浪儿童安置在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