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积案清理工作至今,县法院共清理积案1167件,其中104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重点案件135件全部结案,其中执结67件;无财产案件经过追加、查证财产等措施后执结38件;执结长达二十年的积案两件,十年以上积案41件,共发放执行款1100余万元,提前两个月完成目标任务。 在全国集中清理积案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县法院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制定了初步实施方案,组织了近30人的执行队伍,分三个执行小组,由党组成员带队,投入“清积”工作。“清积”工作从一开始便注重宣传,到北城中心广场举办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利用网站、专刊等方式进行宣传,建立征信系统。在“清积”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果时,及时举办“清积”成果展,让广大群众了解工作进展,扩大了“清积”效果。 在“清积”工作中,执行法官迅速出击,对拒不执行或逃避执行者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通过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冻结、扣拨、拘留等强制措施,执结一批长期抗拒、逃避执行积案,同时对一些履行能力一般或暂无履行能力或涉群体案件等采取和解方法,和解执结率达50%。对涉及困难群体、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一律优先执行。 通过积案清理,该院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和司法协理员机制,建立了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和执行制度。 (周义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