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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就修城人民防空安全网——县人民防空办负责人徐高生就加强人民

来源:修水报 作者:陈景略 人气: 发布时间:2010-05-08
摘要:1我县去年被省政府、省军区列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此,我县就贯彻执行国家、

  1我县去年被省政府、省军区列为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为此,我县就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颁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年4月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从5月1日起全面启动人民防空工作。日前,本报记者就市民普遍关注的防空地下室建设、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等问题采访了县人民防空办负责人徐高生。
  问:什么是人民防空?人民防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清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对于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人民防空分战时和平时两种。战时的主要任务是:播发防空警报;组织群众疏散隐蔽;组织人防专业队伍抢救抢修;指导群众自救互救;配合城市防卫、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平时的主要任务是:宣传人防知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制订应急行动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或收取易地建设费;负责人防通信警报建设管理,按要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管理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等。
  问:此次我县制定颁发《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我县《实施意见》将重点加快人民防空基础建设,加快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加强人民防空经费和国家资产管理,加快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组织领导,以  加快构建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今年我县就要安装3台电声固定警报器,并要建成警报统控系统。
  《实施意见》要求,县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同步实施。严格执行人防前置审批制度,凡县城规划范围内各类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报批。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工程应与地面建筑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竣工验收。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标准和易地建设费,或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即:新建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按照地面建筑底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九层以下且基础埋置深度不足3米的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的4%修建防空地下室。
  问:对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我县如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答:对确因地质等原因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后,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并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一次性交纳易地建设费,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征收范围包括在县城规划区内,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民用建筑,含住宅、旅社、宾馆、酒楼、写字楼、招待所、饭店、商店、商场、批发交易市场、车站、体育场馆、娱乐场所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
  我县作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要求,按人防重点城市民用建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计收易地建设费,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县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征收。同时,按相关规定,部分新建民用建筑可适当减免交纳易地建设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等。
  人防部门按规定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必须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专项用于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问:对违反《实施意见》管理相关规定的将如何处罚?
  答: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批准的,规划、城建、房管等部门不能办理许可手续。对不按规定规划、设计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不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县人防办将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修建或者补建。对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责令限期补缴,并从滞纳易地建设费之日起,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并作出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关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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