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修水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认识到人大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履行监督职能,当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减压阀”、维护社会稳定的“监控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当好“监控器”,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了对公安、司法工作的监督。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监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治安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社会治安齐抓共管意识不强等问题,建议县政府及公安部门进一步强化了治安管理,加强了对公共娱乐场所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了防控体系,提高了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汇报,建议县检察机关进一步处理好依法监督与协调配合之间的关系,加强了诉前、诉中和诉后的法律监督,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走访座谈,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案件执行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是当好“代言人”,为优化发展环境“把脉问诊”。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9月1日开始,组织县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和驻县单位等94个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党组成员带领机关干部先后对评选活动进行了两次督查;县人大各代表小组认真组织代表开展走访活动,征求和收集选民、客商、社会各界对参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各乡镇人大也组织开展了对乡镇所属机关单位的评选活动;各参评单位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走访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向代表当面汇报工作,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参评单位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出台了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为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县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对就业与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调研,察看了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平台建设情况,走访了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劳动技能培训不足、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薄弱等问题,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就业培训力度,加强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健全了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就业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修水县人大 余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