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审计局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提高效能”的审计工作方针,始终贯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切实发挥好审计保障县域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抓住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审计重点,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力度,树立大财政审计理念,构建大财政审计新格局,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结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堵塞管理漏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针对审计发现的截留预算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注重从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22个单位主要领导实施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完成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2个,查明违纪违规金额2595.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6条。围绕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决算审计,采取审计招投标资料、结算资料和深入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相结合的办法,审计质量大大提高,共完成国家投资工程审计项目28个。
坚持把有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注重把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结合起来。为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社会保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扩大内需项目、农村危房改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6项民生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针对审计发现的滞留、挤占、坐收坐支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审计查明违纪违规资金2765.34万元,责令自行纠正2163.16万元,责令调账处理87.25万元,责令自行缴纳税费153.68万元。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对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和交通运输局三个预算试点单位部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着重从“科学性、可行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五个方面入手,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审计工作的实际,对审计工作重新进行定位,建立严格规范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内部运行监督机制、严谨高效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健全和完善审计业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新建和修订了涵盖行政、业务、党建、人事、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17项,逐步形成导向正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制度体系,做到工作有标准、办事讲程序,干事讲效率,考核讲绩效,切实提高工作效益。4月,局党组被县委组织部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七一”前夕,又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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