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修水县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上杭乡渣林桥村原村支部委员邓吾皇套取项目资金案经查,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10月,邓吾皇在担任上杭乡渣林桥村支委、村委委员负责修平高速项目临时占用渣林桥村土地补偿款发放工作期间,拖欠村民临时占用补偿款22910元不及时发放。同时查明,邓吾皇在负责该村郊阳片村级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套取项目资金58580元,帐外开支于该村村级支出。2016年11月11日,上杭乡纪委给予邓吾皇开除党籍处分。 2、溪口镇溪口村党支部副书记周先付虚报套取民政补助资金案经查,2014年,周先付在担任溪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文书期间,以村干部及其亲属和部分受灾村民的名义,套取民政补助资金总计2万元,用于维修该村皇坪公路等村级公益事业。另查明,周先付利用分管民政工作的职务便利,不及时将其父周衍荣的死亡信息上报,导致其弟周小华继续借其父周衍荣之名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长达4年1个月。2016年11月3日,溪口镇纪委给予周先付党内警告处分。 3、宁州镇芦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高文用公款购买个人养老保险案经查,2013年12月,时任芦塘村党支部书记的李高文利用职务之便,将其购买养老保险费用中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共计1.5万元在村账上列支。2016年11月12日,宁州镇纪委给予李高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