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三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养老机构等领域开展行业乱象整治。”
![]() ![]() 为强化宣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县民政局充分利用全彩P3显示屏循环播放扫黑除恶相关视频,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乱象整治宣传标语。制定多块宣传栏及宣传展板,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同时,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走街串户进行广泛宣传。“为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还要求各乡镇民政所、下属各单位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积极向服务对象散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整治通告》。”梁亦云表示。 就下一步工作打算,梁亦云表示, ◆ 民政局将进一步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要求,认真梳理问题短板,从细微之处着手,深挖细找问题线索。 ◆ 进一步排查整治在低保评定过程中利用宗族、宗教等势力诱导、胁迫、恐吓等现象,以帮助救助为名骗取困难群众钱财现象,死亡等不符合救助条件对象上报、取消不及时现象。 ◆ 进一步打击遏制一切以办理“会员卡”“预付费”或投资养老机构予以回报等名义向老年人非法集资行为,以“保健”为名向住养老年人或其家属兜售宣称具有“保健”或“治疗”功效的器材、用品、用具及服务等行为。 ◆ 进一步严厉打击殡葬服务市场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借机敛财等行为;依法整治违法建造坟墓、非法建设买卖公墓、设立骨灰存放架位、停尸守灵间等问题;依法打击利用推进殡葬改革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安定团结及恶意损害殡葬设施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宣传封建迷信、诱导群众购买封建迷信用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在殡仪场所无中生有、散布谣言、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实施盗抢等,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危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 ◆ 进一步整治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利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 进一步整治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行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良性运作。确保行业清源,将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