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修水县司法局古市中心司法所组织辖区内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春节后首次集中学习。此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了《劳动法》的有关内容,为社区矫正人员节后打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教育他们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集中学习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并进行了详细记录。对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的人员进行了重点说服教育,重申了社区矫正人员应该遵守的各项规定,对生活中存在困难的人员进行了心理安抚,并帮助其申请救助,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 此次集中学习有效预防了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因春节长假而出现思想放松、行为失控的现象,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管理上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的出现,进一步拧紧了社区矫正人员脑中的那根法制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