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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乡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来源:修水报 作者:王贵赞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6
      日前,水源乡森林防火队开展村民违规用火巡查。自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召开后,该乡迅速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突出“责任”二字。

      强化监护人监管责任。该乡与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等“五类”人员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禁止被监护人野外携带火种,野外吸烟、烤火、烧秸杆等用火行为。被监护人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追究其监护人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监护人相应法律责任。

      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干部签订山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乡驻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与学校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学校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写一封致青少年和家长的公开信,写一篇保护森林维护生态环境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学校因森林防火教育管理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学生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求农户认真履行村规民约,做到森林防火“八不准”,即:不烧荒积肥、不炼山作业;不烧田坎草、果园杂草;不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野兽;不在山上烧香烛、烧纸、放鞭炮;不在山上生火煮食、烧烤食物、烧火取暖;不在山上吸烟、玩火、丢火种;夜间不用火把照明走路;不进山烧炭。违章者按规定给予处罚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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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贵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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