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截止今年年底,全县将开展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最担心、最痛恨的食药环、知识产权和野生动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和绿水青山。
(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动。重点打击肉制品、乳制品、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农资、烟草专卖品等领域危害食品安全,侵害国家、合法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犯罪,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私屠滥宰、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犯罪,农村、校园周边“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犯罪。 (二)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涉疫情防控物资犯罪,制售假劣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急救类、心血管类、抗癌类药品犯罪,制售假劣化妆品、假劣美容针剂、肉毒素等美容领域药品、医疗器械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 (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动。重点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妨害环境监督管理的污染环境犯罪,特别是以修河等江河湖泊为重点的区域和以医药、化工行业为重点的领域;重点打击大规模或系列性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草原,野生植物非法贸易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重点打击无证开采、不按许可要求开采、破坏性开采稀土、砂石等矿产资源犯罪,特别是修河修水段等水域河道非法采砂犯罪;严重破坏农用地、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妇幼用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危害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安全的犯罪;非法复制、发行盗版网络游戏、文学作品、音乐、影视作品等制约创新创作活力的犯罪;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影响科技创新的犯罪。分行业分领域重点打击整治权利人企业、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屡打不绝的本地造假“顽疾”和重点实体市场。 (五)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犯罪;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用猎捕工具等发布广告和提供服务犯罪。重点整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的重点路线和通道;修河修水段以及东津水库等重点水域、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区域;各类与野生动物相关的网络交易、社交、直播、约车平台。 二、线索举报要求 检举、揭发、提供的食药环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或证据,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举报奖励标准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 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举报人和公安机关实行专人联系并予以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355303326@ qq.com 举报地点:修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邮寄地址:修水县公安局秀水大道9号四楼治安大队收 邮 编:332400 修水县公安局 202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