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共青团省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等14家单位联合表彰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近年来,该庭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注重疏导,寓教于审,帮助涉案青少年反思认识自我,加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价值观。同时,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问题少年”矫正教育。2011年以来,深入学校、社区举办法制课60余次,教育青少年2万余人次。针对青少年缓刑,进行走访敦促监护,让其回归社会,并向监所延伸,深入监所了解情况,做好青少年犯案人员帮辅教育。 “青少年维权岗”为1998年起由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旨在动员全社会力量,关爱青少年发展,维护青少年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